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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野义胜
小野先生自1968年开始,就在索尼公司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期间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小野先生也逐渐成为企业知识产权业务的负责人。在此期间他还曾担任日本知识产权协会(JIPA)常务理事,从事协会运营工作。对解决企业间知识产权纠纷具有独到见解,同时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供战略性的建议。
小野先生熟知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自1985年中国专利法颁布以来,他就开始从事中国专利实务。2002年末他曾担任日本某公司中国法人的知识产权负责人,被派遣到北京工作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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