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康信代理案件入选“2020年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时间: 2021-05-06 阅读量:
2021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即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0年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康信代理专利权人法国波尔多大学的专利无效案件荣幸入选。



案情简介


此案涉及专利权人波尔多大学的专利号为ZL200880111892.5、发明名称为“β-阻断剂在制备用于治疗血管瘤药物中的用途”的中国发明专利,康信在此案中代理专利权人波尔多大学,对抗无效请求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无效请求。


专利要求保护的是已知用于幼儿心脏适应症的药物萘心安及其药物盐的新用途,该专利在国内的许可方为武汉科福新药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临床上亟需治疗婴儿血管瘤的药品,该专利填补了这一空白,这对治疗婴儿血管瘤是重大突破,未来会给无数婴幼儿患者带来福音。




众所周知,婴幼儿血管瘤常发于婴幼儿面部,虽然该病患不会危及生命安全,但是会极大地影响婴幼儿的面部外观,会对婴幼儿的心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而本专利则开发了β-阻断剂在制备用于治疗血管瘤药物中的新用途,造福患有相关疾病的婴幼儿患者。




针对本专利,无效请求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其中引用了多达23篇证据,引述的无效理由包括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所有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不清楚或不简要、不具备新颖性以及相对于以上证据的多种组合方式不具备创造性。


在此案的办案过程中,康信团队代表专利权人方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作出迅速响应,对本专利以及无效请求人引用的大量证据中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同时检索了29篇反证以清楚地解释本专利中无效请求人认为有争议的术语,证明在本专利中无需进行安全性验证以及本专利的新用途与所引用证据中相关病症的关键区别所在。


在提交的书面答复以及后续的口头审理过程中,康信团队代表专利权人对于权利要求书进行了适度修改,同时康信团队结合反证对本专利的新用途进行了专业的解释和分析,并坚持主张无效请求人所引用的这些证据均是基于萘心安及其药用盐的已知用途,如治疗高血压等,完全没有教导本专利所要求保护的用于治疗婴幼儿血管瘤的新用途。


2020年9月3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该决定在适度修改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维持了波尔多大学ZL200880111892.5专利的有效性。




此无效宣告案的成功,有效地保护了波尔多大学及相关专利的被许可人武汉科福新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商业利益。波尔多大学表示,对该无效宣告结果和康信的工作非常满意,高度赞扬了康信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此外,该案的无效请求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未对无效决定提起进一步的行政诉讼。


康信会在此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康信的客户提供更优秀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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