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上营销异军突起,尤其是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异常火爆,迅速发展成为广泛而重要的营销手段之一。网络直播带货在带动消费的同时,随之出现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次充好等现象,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挑战。
近期,我司一汽解放维权团队发现某网络直播平台,存在直播销售涉嫌侵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维权团队通过仔细查阅侵权人直播平台信息、回放记录、销售记录等,成功锁定了侵权人为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汽车配件经销处,确定了侵权人的直播人员、直播地点以及销售的侵权商品,同时对上述信息进行了证据固定。
在查明并固定证据后,我司维权团队代表一汽解放有限公司向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协助执法人员对侵权人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除现场查获了大量带有“一汽”和“解放”标识的一级燃油滤清器芯总成外,执法人员还查明,侵权人通过某直播平台对上述商品进行了展示宣传和售卖,粉丝通过观看其直播视频或者短视频后,通过预留电话和加微信的联系方式,购买了该批涉嫌侵权产品。至案发时止,侵权人已售出一级燃油滤清器芯总成50个,违法经营额5千余元。
最终执法机关认定侵权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商标侵权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是我司代理的第一件网络直播销售侵权商品的维权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有效探索了网络直播带货侵权案件的办案策略,捋清了办案思路,为后续类似案件的代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该案的成功更有效地维护了一汽解放有限公司的品牌形象。线上线下齐发力,净化了一汽解放品牌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