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机制
时间: 2025-02-05 04 阅读量:

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特别强调,价格因素的评价权重参考范围为10%-15%,避免低价竞争。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官网对《标准》进行了解读。


知识产权代理是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核心组成和基础性业务,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的重要支撑。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专利代理机构超过6000家,商标代理机构超过4.1万家,国内专利、商标申请的代理率达到九成左右,成为保护创新成果和提升品牌价值的重要力量。


这位负责人指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低价竞争的困扰。由于专利商标代理服务专业性较强,需求不够精准、定价不够合理等问题在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项目的质效和代理服务的质量。倡导行业良性竞争、树立“优质优价”导向、弘扬工匠精神,已经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机制,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标准》。


据介绍,《标准》制定的工作思路是突出一个导向,明确三方面标准。


首先,突出一个导向就是质量导向。《标准》贯穿了质量导向的要求。一方面,以优价保证优质,将价格因素的评价权重参考范围明确为10%-15%,引导从“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促进代理服务优质优价。另一方面,以精细保证优质,鼓励采购人针对不同服务类型、重要程度和时限要求,分类确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实现需求的精细化和管理的精细化。


其次,明确三方面标准包括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机构和人员要求、履约考核参考标准。一是让采购人清楚代理服务都有哪些内容和要求。包括总体的合规、保密等共性要求,以及国内和国外、申请和无效等不同类型的代理服务,针对每一项服务内容都明确了质量标准。二是让采购人清楚怎么选择代理机构。包括从机构资质、信用等级、人员稳定性等方面“看”机构,从领域背景、执业年限、服务经验等方面“看”服务团队和人员。三是让采购人清楚怎么考评代理服务。提供了涵盖机构情况、服务质量、服务体验等方面的参考标准,列举了一系列具体数据指标,通过可感知、易操作的考核机制,有效保障代理服务质量。


《标准》明确了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要求,包括使用说明、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人员要求、商务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履约考核参考标准等七部分内容。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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