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在日内瓦签署了《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领域开展合作的联合声明》,标志着双方就PPH试点项目达成了一致。该项目旨在通过加快审查程序,提高专利申请的效率,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创新。
该项目将自 2024 年 6 月 8 日起始,为期五年。必要时,试点时间将由 ARIPO 和 CNIPA 延长。该项目可在 90 天书面通知后无理由终止。终止前将先行发布通知。
该项目下的加快审查请求还必须伴随或先于实质审查请求。
项目目的
PPH试点项目的核心目标是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申请人请求将其在CNIPA被认定为可专利性的申请在ARIPO进行加快审查。这不仅缩短了专利审查的时间,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快速的市场保护。
项目流程
1.提交请求
申请人需以英文向ARIPO提交PPH请求表,并附上所有相关证明文件。该请求表可从ARIPO官方网站下载。加快审查请求必须伴随或先于实质审查请求提出。
2.审查要求
为满足PPH试点项目的加快审查要求,申请人的ARIPO申请和CNIPA申请应具有相同的最早日(可为优先权日或申请日),并且至少有一个CNIPA对应申请的权利要求被认定为可授权或具有可专利性。
申请人应当提交必要的信息以供确定在该项目下提出加快审查请求的申请与对应 CNIPA 申请之间的关系。
该“对应申请”指的不单是构成优先权要求基础的申请,还可以是由构成优先权基础的申请派生出的申请。例如,构成优先权基础的申请的分案申请或要求构成优先权要求基础的申请的国内优先权的申请。
3.文件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包括CNIPA审查意见通知书副本、被认定为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副本、引用文件副本等在内的相关文件。所有文件的译文需为英文。
所述审查意见通知书包括:
1)授权通知书;
2)第一/二/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3)驳回决定;
4)复审决定;
5)分案决定。
4. ARIPO 申请必须已经公开
在该项目下提出 PPH 请求之前或之时,ARIPO 申请应当已经在 ARIPO 公报上公布。
5. ARIPO 申请必须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在该项目下提出 PPH 请求之前或之时,ARIPO 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求(表格 13)并且申请人应当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表13A)。
注意,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 PPH 请求。
6. ARIPO 在申请人提出 PPH 请求之时尚未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在提出 PPH 请求之前及之时,ARIPO 尚未开始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也即,ARIPO 尚未向申请人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7. 加快审查流程
一旦申请人提交了完整的PPH请求和相关文件,ARIPO将根据《哈拉雷议定书》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加快审查的要求,ARIPO将进行加快审查。
PCT-PPH(来自 CNIPA 的 PCT 国际阶段工作结果)的要求
1.申请人提出 PCT-PPH 请求的 ARIPO 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应该申请的 PCT 申请的国际阶段的最新工作结果(“国际工作结果”),即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WO/ISA)、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WO/IPEA)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ER),指出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
注意,作出 WO/ISA、WO/IPEA 和 IPER 的 ISA 和 IPEA 仅限于 CNIPA。但在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可对任何专利局的申请提出优先权要求,参见附录 II 例 A’(申请 ZZ 可以是任何国家申请)。申请人不能仅基于国际检索报告(ISR)提出 PCT-PPH 请求。
(2)申请和对应国际申请之间的关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A)申请是对应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
(B)申请是作为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要求基础的国家申请;
(C)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的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
(D)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国外/国内优先权的国家申请;
(E)申请是满足以上(A)-(D)要求之一的申请的派生申请(分案申请和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等)。
(3)提交进行 PCT-PPH 审查的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无论是原始提交的或者是修改后的,必须与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4)ARIPO 在申请人提出 PCT-PPH 请求之时尚未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2. 提交的文件
(1)认为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的副本及其英文译文。
(2)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英文译文。
若 最 新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结 果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可 通过 WIPO-Patentscope获得,除非 ARIPO 要求,申请人不需要提交这些文件。
(3)在该申请对应的国际申请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中引用文件的副本。
(4)权利要求对应性。
中国与ARIPO之间的PPH试点项目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高效的途径,以加快在非洲地区的专利审查过程。这不仅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促进了中非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