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语: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玩家下载使用游戏应用客户端,游戏开发商往往会不断完善游戏应用(Application,APP)的各个方面,除了提升游戏APP的运行性能之外,同时还会不断丰富游戏APP前端的产品形态,如调整游戏APP中所涉及的各种场景、角色元素、玩法模式等。很多用户玩家可能都不太了解,你所钟爱的那款游戏TA,背后拥有着一个怎样的“专利家族”,来保护其相应的知识产权权益。其中,从用户玩家的视角来看,游戏APP中更多的变化可能大多是来自产品体验上的变化。那么针对这种产品体验上的变化,应该如何为其“量身打造”相应的“高质量专利”呢?笔者本文将简单分享几个维度的撰写策略。
关键词:游戏领域中的高质量专利、突出显性特征、附图多样化
一、游戏领域中的高质量专利
什么样的专利申请会被定义为“高质量专利”?笔者认为:通常可以参考以下几个考量条件:
1)在侵权诉讼中是否较容易找到侵权证据?
2)在侵权诉讼中是否可以让法官较容易理解:权利要求所主张的保护范围中的技术特征和侵权证据之间的比对关系?
3)在知识产权运营中是否具有较多的许可对象?
那么,游戏领域中的“高质量专利”应该如何体现呢?
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想为游戏领域中的技术方案“量身打造”相应的“高质量专利”,则需先了解游戏领域中技术方案独特的特性。
鉴于游戏APP通常是通过其本身的玩法功能,来吸引更多用户玩家下载使用。因而,游戏领域中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改进点,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偏向前端产品设计,如简化人机交互操作、丰富界面显示内容等。也就是说,在游戏领域中,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改进点的以下特性越来越突出:直观显性。
在确定游戏领域中技术方案的特性后,进一步再来确定游戏领域中“高质量专利”的撰写方式。
二、撰写游戏领域中的高质量专利
在游戏领域中,一件关于前端产品设计的专利申请,其所涉及的技术改进点往往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体现:1)产品形态;2)后台技术支持;3)算法实现。
举一个简单的示例:假设在游戏应用中做出以下技术改进:“用户玩家”与游戏应用客户端所控制的“虚拟对象”通过人机交互,以指示该“虚拟对象”执行一系列指定动作。
该示例在上述三个方面的体现可以通过下图表示:
1. 产品形态
从上述假设的技术方案中可以看出,该方案可以在显示设备上直观地显示出技术改进点,即,显示出“虚拟对象”所执行的一系列指定动作的动态画面;
2. 后台技术支持
上述假设的技术方案在实现的过程中,需要通过用户接口接收人机交互指令,将其缓存至存储器,并通过网络接口向服务器请求与上述“虚拟对象”对应的游戏资源,在经过CPU对游戏资源的处理后,在显示器中渲染显示上述“虚拟对象”执行一系列指定动作的动态画面。
3. 算法实现
上述假设的技术方案的实现过程可以通过所编写的算法代码实现。需要说明的是,上图算法实现(3)仅为示例,并不直接应用于上述假设的技术方案。
针对上述假设的技术方案,如何在权项中体现出“高质量专利”?
为了避免此类案件落入非保护客体的问题,上述类似技术方案通常会选择从“后台技术实现”的角度撰写,如撰写方式A。
撰写方式A可以如下:
响应于第一触控件,生成虚拟对象的激活指令;
根据所述激活指令激活所述虚拟对象;
响应于第二触控件,生成操作指令;
根据所述操作指令控制所述虚拟对象执行指定动作。
上述撰写方式A虽然可以体现出后台技术执行过程,然而,在侵权比对过程中,法官很难理解“触控件”的定义;另外,对于“激活所述虚拟对象”、“控制述虚拟对象执行指定动作”,均很难收集到对应的侵权证据。从而使得按照上述撰写方式A所撰写的专利申请,很难在诉讼或专利运营中变现,成为“高价值专利”。
出于对【容易获取侵权比对证据】,或【容易让法官进行特征比对】的考量,笔者认为在撰写权项时应该考虑:从“显性特征”角度撰写,如撰写方式B。
撰写方式B可以如下:
获取在人机交互设备内所运行的应用客户端中执行激活操作所生成的激活指令,其中,所述激活指令用于激活所述应用客户端所控制的虚拟对象;
在所述应用客户端的显示界面中显示被激活后的所述虚拟对象;
获取在所述应用客户端中执行目标操作所生成的操作指令,其中,所述操作指令用于指示述虚拟对象执行指定动作;
播放所述虚拟对象执行所述指定动作的画面。
上述撰写方式B从“产品”角度撰写,直观地通过产品交互操作及界面显示的内容,来达到保护上述示例中的技术方案的目的。这里,撰写方式B更容易理解,可以直观地从显性特征理解方案内容,而无需确定如何“激活所述虚拟对象”、如何“控制述虚拟对象执行指定动作”;此外,撰写方式B也更容易侵权比对,例如在侵权对象覆盖以下特征时:获取“激活指令”;显示“虚拟对象”;获取“操作指令”;播放显示“指定动作的画面”,可以很容易判定侵权。
针对上述假设的技术方案,如何在说明书附图中体现出“高质量专利”?为了直观地展示出上述显性特征,说明书附图也有必要做出适应性调整。
以上述撰写方式B为例,通常说明书附图可能会如图A所示:
附图A:
如图A所示,仅仅示出了权利要求中所提供的步骤的执行顺序,而无法表示出该方案的显性特征的变化。
仍以上述撰写方式B为例,通常说明书附图还可以如图B所示:
附图B:
如图B所示,从“产品”角度,可以直观地看出通过摇杆操作,获取相应的指令,从而可以控制虚拟对象做出1指定动作,如向虚拟对象2发出攻击。这里,图B所示内容,显然更加直观,不仅使法官在判定时可以快速理解方案内容,而且也可以通过图中所示元素,与侵权对象进行直接比对。
游戏领域中的“高质量专利”的撰写体现在申请文件的每一个部分,不仅限于本文所提到的上述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和说明书附图的优化调整,还需要关注从属权利要求的合理布局,说明书解释说明过程中合理扩展和丰富举例。
结语:
针对游戏领域中不同的游戏场景、不同的游戏玩法模式、不同的游戏角色元素,从申请文件的每个部分都应做出合理的优化布局,才能使其在专利诉讼或专利运营过程中,真正转化为有利于游戏开发商“变现”的“高质量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