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情人节,情人“劫”哪少得了甜蜜的巧克力。环肥燕瘦,琳琅满目的巧克力,你钟情哪一款呢?万花(甜)丛中,如何一眼找到自己心仪的那一朵(蜜),靠的还是商标这把解锁的秘钥。今天,笔者就带领大家一起来解锁爱意浓浓的巧克力中隐藏的商标密码。
巧克力与立体商标
费列罗巧克力外包装获得立体商标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商品包装的外形可以获得立体商标保护。
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首次将立体标志作为商标予以保护。立体商标是指仅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要素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费列罗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日在意大利首次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02年5月23日在该国被核准注册,国际注册号为G783985,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的“巧克力”等商品。 2002年9月28日,费列罗公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向中国提出了对于申请商标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商标局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对其在我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最终该商标的显著性在行政诉讼阶段被法院予以认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商标作为一个三维标志,由一个栗色和金黄色相间并带有波纹形状的底座和在底座之上放置的具有皱褶状包装效果的金黄色球形三维形状组成。…申请商标对于色彩和商品包装形式的选择均不在本行业和指定使用商品包装形式的常规选择的范围之内,申请商标的独特创意已经使之成为了原告产品的一种标志性设计,使得消费者在看到申请商标后就能够清楚地判断出该商标所附着商品的来源,申请商标已经具有了商标所应具备的显著性,应当在我国被作为注册商标予以保护,被告对申请商标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亦应予以核准。”
雀巢公司奇巧巧克力申请形状商标在英国被驳回
日本明治集团“蘑菇山”巧克力形状在日本获得注册
——商品自身的形状缺乏内在的显著性,只有在提供大量的使用证据证明消费者能够仅仅通过该形状区分商品的来源,从而使该形状在使用中获得了显著特征,则该商品形状才能获得立体商标保护。
2010年7月8日,雀巢公司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指定商品为“巧克力、巧克力糖果”等。2010年10月29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对该商标予以公告。随后,吉百利公司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理由是该商标缺乏任何显著特征,并且仅仅是由商品基本性质所产生的形状,是用来帮助生产、便于掰开商品所必要的。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判决认为该形状不具有显著性,拒绝了该商标的申请注册。审理该案的Kitchin法官表示:“我们认为一件巧克力产品立体形状的商标不具有显著性。消费者不太可能像对待一个新造词或者一个花哨的名字那样,将其视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现在假设,以该形状呈现的产品已经使用一个内在具有高度显著性的品牌进行大规模销售,然后这一形状也以这种方式变得知名。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公众已经将该形状认作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从而仅仅依靠辨认这一形状来识别该产品是否来自特定来源。他们可能只是将该形状视为此类商品的一个共同特征,也可能通过该形状联想起他们以前熟知的商品和品牌。但在商标案件中,这样的认识和联系并不能赋予其显著性。”
日本明治集团于2015年8月在日本提交了“”立体商标注册申请,2017年5月被驳回。明治集团将商品产量、销售量、广告宣传量等信息汇总成意见书提交官方,同时展开商标认知度调查,“一看便知是蘑菇山”, 东京首都圈和关西地区认知度90%以上的调查结果,蘑菇山巧克力的知名度获得了民众的广泛认可。最终该商标在2018年3月成功注册为立体商标。
巧克力与颜色商标
吉百利“紫色”商标遭遇困境——单一颜色商标不能在我国获得注册,即使是在允许单一颜色注册为商标的国家,注册标准也趋于严格。
我国2001年《商标法》明确将颜色组合纳入到商标保护的范围,目前,我国并不保护单一颜色商标,作为可以申请注册的颜色商标,需要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颜色组合。
吉百利公司自1917年以来就一直在使用紫色作为自己的识别色,并长期将该特定紫色用于其巧克力产品包装上,这种紫色对应的彩通色号为Pantone 2685 C。2003年7月吉百利公司向我国申请注册第3636258号“”商标,指定使用在“巧克力”等商品上。初审公告后,被马斯公司和雀巢公司提出异议,2010年10月商标局决定该商标不予注册。
即使在允许单一颜色注册的国家,对于颜色商标的注册也有着严格的要求,需要该颜色是准确和可以界定的,表现方式固定,同时该颜色不能具有功能性等。
2008年5月,吉百利紫色在英国获得注册,后被雀巢公司提出异议,2013年10月,英国上诉法院认为吉百利公司的申请对紫色商标的描述并不符合欧盟法律对颜色商标表述的“清晰、精确、固定、易获取、可认知……”等要求,宣判该紫色商标无效。
大家在品尝巧克力甜蜜的同时也不妨去寻找更多的商标密码吧!